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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首届动漫奖开始申报

 
 

  近日,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下发《关于评选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首届动漫奖的通知》,启动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首届动漫奖(以下简称“动漫奖”)评选工作。本次评奖共设立最佳动画电影奖、最佳动画电视片奖、最佳漫画作品奖、最佳动漫出版物奖、最佳动漫舞台剧奖等30个奖项,申报时间为2011年10月10日至11月10日。
  为推动我国动漫艺术精品力作的涌现,加快我国动漫产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中央批准,按照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文化部申报项目的复函》的批复意见,在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中增设动漫奖。
  《通知》规定的动漫奖评选范围为:“十一五”至今(2006年至2011年)在我国依法播映、出版、演出、传播并具有明确著作权属的我国动漫产品和技术成果,以及我国优秀动漫创作者或团队,动漫企业及相关传播、教育机构,技术成果和动漫品牌、形象。根据《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动漫产品包括漫画、动画、网络动漫(含手机动漫)、动漫舞台剧(节)目。
  动漫奖由文化部、财政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共同主办,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承办,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成员及其办公室成员分别担任组委会主任、副主任和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文化部,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各地各部门可成立相应的评选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相关奖项的推荐评选工作。
  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首届动漫奖申报表可登陆国家动漫产业网(www.dongman.gov.cn)下载。



                                             2011-10-12
                                        (新闻来源:中国文化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