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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2006—2010年发展规划
为了确保我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布局合理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文化部等九部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市文发[2005]10号)和天津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2006—2010年发展规划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化部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实行”严格审批、控制总量、合理布局、优化结构’的原则和我市网吧的整体规划。改造和提高现有的网吧,促进和规范网吧经营活动,使我县的网吧向规模化、连锁化、主题化、品牌化方向发展,按照市场规划优胜劣汰树立网吧文明,健康的良好形象,加大文化行政执法力度,建立网吧市场有进有出的良好机制,保障网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天津市及我县网吧行业基本状况
目前,天津市共有网吧经营单位773家,有连锁网吧企业4家,其中由文化部批准来津设立全国连锁网吧2家,本市批准设立的连锁网吧企业2家,4家连锁企业共设连锁 直营店16家。我县共有网吧经营单位16家,机器总数达到1727台,平均每家107台,其中在县城10家,邦均镇3家,马伸桥镇2家,出头岭镇1家,最大规模700平方米,机器台数200台,最小规模140平方米,机器台数46台。
三、规划目标
根据文化部《关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管理的通知》(市文发[2003]15号)的规定以及《天津市建立网吧管理长效机制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和天津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2006—2010年发展规划,结合我县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发展速度与分布,知识层次结构、市场需求、人民消费水平和各乡镇及社会反映等因素。2010年天津市常住人口达到1150万,2006年至2010年期间,本市网吧总量控制在1000家以内。我县现有16家网吧,按人口密度,和天津市网吧规划标准要求,尚有一些空额。考虑到有些经济条件尚不成熟和人口密度小的乡镇,暂缓发展。
四、发展计划
目前我县有近81万人口,26个乡镇,县城128500人口,网吧10家,准备发展2家,地点中昌北路和城东,马伸桥镇人口36981,有网吧2家,邦均镇人口32465,网吧3家,出头岭镇人口35292,网吧1家。根据目前申办网吧的业主和各乡镇的不同情况,计划2006年在下仓,杨津庄,上仓,洇溜,西龙虎峪,官场等审批发展10家。(详见2006年至2010年网吧规划表)。
五、调整意见
1、 根据天津市2006年-2010年网吧规划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县城人口和各乡镇人口密度,流动性、知识层面各诸多因素差别,参照市里的调整意见,宏观调控,合理布局,因地适宜地。
2、 按照市网吧规划及标准要求,我县网吧的审批条件和标准,网吧营业场地的实际使用面积,应不小于210平方米,计算机数量应不小于70台,并有与之相适应的附属设备,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经营地址,按照以上标准执行。
六、规范网吧经营,加大执法力度
1、 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对我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加大日常检查频率,加大对违规网吧查处力度,定期向市文化行政部门报送网吧数量的变化情况和经营管理情况。
2、 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文化部门要把严厉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和经营违法网络游戏为工作重点;工商部门要加强对网吧的登记管理,坚决查处和取缔“黑网吧”,加大对各乡镇农村黑网吧以及利用电脑培训、劳动技能培训等名义变相经营网吧的查处力度;公安机关要加强对网吧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利用网吧传播淫秽色情、赌博等有害信息的打击力度,以及违反治安、消防安全规定行为的执法力度。通讯管理部门要根据文化,工商部门提供的擅自设立的网吧及其互联网接入服务经营企业名单、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责令停业整顿的网吧及其互联网接入服务经营企业名单,通知并监督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立即终止或暂停接入服务,共同保障我县网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00六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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