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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省级艺术研究院(所)联盟”在长春成立

 
   
  

  日前,“全国省级艺术研究院(所)联盟”成立暨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选题论证会在吉林长春召开。
  据悉,“全国省级艺术研究院(所)联盟”是在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协同、共享精神的引领下,由吉林省艺术研究院发起、全国省级艺术研究院(所)共同响应下成立的。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司长孙若风表示,“全国省级艺术研究院(所)联盟”的成立意义和责任重大。“要充分发挥策划和研究‘大课题’的作用,进一步促进省级艺术研究院(所)之间的广泛合作与交流,同时为中国艺术研究院和市县艺术研究所的联系交流牵线搭桥、凝聚力量。”他说。
  与会代表就联盟的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章程条款和运行机制等进行了深入讨论。代表一致认为,联盟不仅可以将各省艺术研究院(所)联合起来共同完成国家文化工程和重大课题,还能够通过合作,逐渐形成各省级艺术研究院(所)自身的研究风格和研究学派,真正成为推动文化事业发展的不可或缺的力量。
  根据代表的意见建议和联盟成立初期的实际情况,联盟组织机构暂由成员联席大会和秘书处组成。重大事项由联席大会讨论决定, 全国省级艺术研究院(所)均为联席大会成员;秘书处现设在吉林省艺术研究院,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联盟运行时召集协调、落实督促、平台管理、网站建设和档案保存等工作。随着后续工作的开展,还将考虑设立不同门类的学术委员会,整合力量、释放能量。
  会议还就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选题进行了论证研讨。

                               2017-11-26
                             (新闻来源:中国文化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