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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天津市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意见》
非国有博物馆迎来新机遇

 
 

  由我市宣传、文化文物、发改、财政、税务、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教育、民政、旅游等方面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天津市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日前正式发布。这份《意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鼓励支持、引导规范非国有博物馆发展。
  特色突出优先扶持
  《意见》明确我市优先扶持具有地域特点、填补门类空白、反映民族文化、体现行业特色的非国有博物馆。要求各区、各有关部门将非国有博物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制定符合发展实际的目标、措施和相关政策。 及时帮助解决非国有博物馆在创办、开放、 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逐步建立完善市、区两级非国有博物馆扶持体系,保障促进我市非国有博物馆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意见》 要求加强对非国有博物馆的考核资助。 依据相关办法对非国有博物馆在进行评估后取得“合格”及以上结果的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资助。《意见》要求各区、各有关部门做好国家政策的落实落地。明确非国有博物馆在财税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帮助非国有博物馆降低运营成本。
  建立多元培育机制
  《意见》要求建立多元培育机制,坚持在业务科研、交流合作、培训激励、信息服务等方面与国有博物馆一视同仁,同等待遇。组织国有博物馆以自愿无偿方式对非国有博物馆进行“一对一”结对帮扶。推进非国有博物馆与各级各类博物馆开展交流互动。同时《意见》要求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将非国有博物馆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纳入全市文博人才培训体系,定期举办系列培训班,支持非国有博物馆专业人员到市属博物(纪念)馆访学,选派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业务指导和专项培训。
  《意见》鼓励非国有博物馆打造自身特色品牌,促进自身发展与文化旅游项目路线相结合,支持研发文化创意产品。《意见》对拓宽办馆筹资渠道、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等方面也做出明确要求。
  全面提升质量水平
  针对我市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现状,《意见》从办馆方向、准入制度程序、内部管理机制、藏品保护和管理规范、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等方面提出要求。举办活动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意见》 中提出,非国有博物馆全年开放时间不低于8个月。要积极参与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国民教育体系建设,配合开展进校园、进社区等公益普及活动。
  《意见》提出市、区各级相关部门应主动服务、积极引导,为非国有博物馆充分发挥社会功效创造便利条件。

 
 


                             2018.11.27
                         (新闻来源:今晚网-今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