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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家文物局指导,中国文物报社、中国博物馆协会主办的第十一届(2013年度)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以下简称“十大精品”)评选活动于今日正式启动,本届评选设精品奖10个,优胜奖、进步奖若干,鼓励行业博物馆和民办博物馆参评。
评选活动通知及申报书、评选活动章程已由主办单位印发各地省级文物行政部门。
通知要求,参评展览必须是博物馆在境内自主策划、举办的原创性展览, 包含:2013年对社会正式开放的常设展览;延续开放至2013年12月31日且未参加过评选的往年常设展览; 2013年举办的连续展期不少于3个月的临时展览(确因文物保护需要,连续展期不少于1个月)。一个展览只能参加一届次评选,且均应在展览举办方的网站进行虚拟展示。
通知同时规定,引进展览(含交流、巡回展览)不在参评之列,参评博物馆应当通过2012、2013年度博物馆年检,且在近两年内未发生过文物、标本等藏品被盗、损毁等安全事故。
参评博物馆可从中国文物信息网(www.ccrnews.com.cn)和中国博物馆协会网站(www.chinamuseum.org.cn)下载评选申报书电子版等相关文件。 申报书单独成册,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一式16份; 附件材料应与申报书统一规格附于申报书后,一式2份;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均应以U盘形式准备电子版,并保证电子版与纸质版数据完全一致。参评博物馆准备好以上材料后,应报送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中央部委及其有关单位所属博物馆、军队系统所属博物馆及国家文物局直属博物馆参评陈列展览项目,可直接报送评选活动办公室(每馆限报一个)。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将统一择优向评选活动办公室推荐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参评陈列展览。每省推荐的陈列展览不得超过6个,至少应包括一个文物系统以外博物馆的陈列展览。
评选活动办公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北小街2号楼中国文物报社,邮政编码:100007。联系人:李文昌、王超、张冲、张晨;联系电话:010—84079511,传真:010—840795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参评名单及参评材料截止日期为2月28日, 根据《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评选章程(试行)》,之后评选将进入初评阶段。
2014-01-09
(新闻来源:国家文物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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