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6年亚洲国际艺术与古董展
第二步从1992年开始,深圳和北京相继出现了文物艺术品的拍卖活动,但仅仅是活动。到1993年,上海的朵云轩拍卖公司成立。紧接着,北京的中国嘉德拍卖公司成立,这两个公司成立以后,特别是中国嘉德拍卖公司,在更深入的层面上,进行了文物艺术品流通的探索。因此,到1995年,我们国家文物部门,就提出了鼓励文物流通这样的一个政策。当时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先生,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指出中国拍卖业应该如何做,此后各地的文物市场也都建立起来了。
(二)目前文物流通领域经营者的构成与现状。目前中国由国家文物局批准的专门可以经营文物的国营文物商店一共93家,这就是我说的各省市专属的文物商店。它可以合法的经营买卖文物。像北京有几家,天津有几家,上海有几家,其他都是一个省一家。这是第一部分。这一部分它的文物的库存,都是历史上公司合营以后积淀下来的国有资产,像北京市都是上亿件存货。其中,北京、天津、上海这三个城市文物商店的实力最强。
另一部分就是国家允许经营文物的拍卖行,一共125家,这都是由国家文物局批准的,可以经营文物的。 依文物法规定文物可分为一、二、三类,有的拍卖公司三类均可经营,有的只允许经营一类。也就是说国家对其经营范围有明确的限制。当然在125家之外,还有一大批的拍卖行,也在从事边缘性的拍卖活动。
第三部分就是三万家民营的古玩旧货商业和古玩市场、旧货市场,这个统计也不是很完整。比如北京,大家都比较熟悉的潘家园,琉璃厂,还有北京古玩市场,这些都是属于这部分的。这部分和前面第一部分的区别是,从国家的概念上讲第一部分是完全可以经营所有历代的文物。第三部分只有权经营文物监管品。什么叫文物监管品,原则上讲就是民国元年以后也就是1911年以后的文物,也就是说这三万家不允许经营1911年以前的所有文物。这只是从国家政策规定上讲,但是事实上,这三万家或者是五万家民营的古玩商店、旧货市场无一不在经营民国元年之前的东西。而且近年来,香港、台湾方面的经营者也相继的进入大陆市场。比如说,北京的古玩市场有许多台湾的经营者在经营。这个问题我在今年年初的国家文物局的座谈会上也谈过。我的观点是管不住就不要管,把能管住的管住。当然这是国家的事情。从现在看,中国目前的文物流通领域,基本上是处于一个国家政策法令和下边实际存在着很大差距的阶段。 所以就出现了有些不太开化的地方。 比如说一些边远省份,公安局有时把超限经营的人抓起来,他肯定是违法的,要罚款。但是这种情况并没有抑制众多违法现象的进行。所以我希望大家了解这个情况,了解我们国家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第四部分,是目前在国外的经营者和收藏者,他们手里大概有1千多万件中国的文物在流通, 同时国外的博物馆有我国文物的珍品150万件左右。 从现在我感觉到的情况看,除了中国的故宫,两个故宫博物院以外,许多的文物珍品还是在国外,所以这方面也是今后一定会进入到流通领域里来的。我们也希望能够在流通方面能够促进文物的保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