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006—2010年发展规划
为了确保本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文化部等九部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5]1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化部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实行“严格审批、控制总量、合理布局、优化结构”的原则,对我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总量和发展布局进行调整,改造和提高现有网吧,促进和规范网吧经营活动,使本市网吧向规模化、连锁化、主题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按照市场规则优胜劣汰,树立网吧文明、 健康的良好形象, 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建立网吧市场有进有出的良性机制,保障网吧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行业状况
截至目前,本市共有网吧经营单位773家,计算机终端60000余台,平均每家网吧拥有80台计算机终端。在本市开展连锁网吧经营的企业共有4家,其中由文化部批准来津设立全国连锁网吧企业2家,本市批准设立的连锁企业2家,4家连锁企业共设立连锁网吧直营门店16家,计算机终端1500余台。
三、规划目标
根据文化部《关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管理的通知》(文市发[2003]15号)的规定以及《天津市建立网吧管理长效机制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综合考虑本市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发展速度与分布、知识层次结构、市场需求、消费水平和社会反映等因素,预计到2010年天津市常住人口为1150万,2006年至2010年期间,本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总量控制在1000家以内。鼓励发展网吧连锁经营,支持有实力的连锁企业兼并、重组、改造单体网吧,调整网吧布局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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